2016年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《滁城限制养犬管理办法》,让滁城养犬管理有“法”可依,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。《办法》实施七年以来,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展,上位法的修订或废止,相关单位改革后的职责调整,现行《办法》已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,需要加以修改完善。农工党滁州市工委提出建议,具体建议见2023年社情民意第9期(总第538期)《关于修改完善<滁城限制养犬管理办法>的建议》。
10月13日,市委书记许继伟批示:请吴市长阅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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